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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发布

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同时要求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修订也针对定密和解密工作进行完善: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内容,明确保密事项范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明确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保密法还体现出对于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的重视,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


《保密法》此次修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讯员:李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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