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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违规案例警示|“编外”卖密不容忽视

典型案例:

某市涉密单位工勤人员段某,系某物业公司派驻该单位的保洁负责人,同时承担该单位领导办公室的带班保洁任务。某日,段某出于个人目的,主动与境外组织取得联系并承诺为其提供情报。随后,段某利用对方提供的经费购买智能手机一部,趁打扫卫生和代取文件之机,偷拍涉密文件资料,通过互联网传递给该境外组织。据统计,段某共提供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3份,获利约13万元。事件发生后,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该涉密单位1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警示:

传统观念中,国有企业等“体制内”人员,涉密多、密级高,是履行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主体;而“体制外”人员则触密少、密级低,往往容易忽视保密管理。近年来,编外人员泄密事件频发,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编外人员主要分两类:一是聘用制工勤人员(如司机、保洁、安保),虽不直接涉密,但常接触涉密人员,其“编外”身份常致保密监管缺失、教育不足、意识淡薄,易受诱惑铤而走险。二是临时雇佣人员(如维修、技术服务、施工人员),在参与涉密场所建设维修或运维时,有机会进入场所、接触涉密信息,可能利用监管漏洞窃密。


究其原因,一方面编外人员多就职于私营企业,保密教育和监管偏弱,法纪观念不足;另一方面,涉密单位的管理重心多在在编人员,疏于对编外人员的监管,为其窃密卖密提供了可乘之机。


预防措施:

  单位应对编外人员做好保密教育提醒,明确保密纪律要求,全面实行保密承诺制度。因工作原因接触国家秘密的,应评估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经定密归口部门将相关材料脱密处理并经审核审批后再向其提供;对于确需进入涉密场所的,严格按照单位保密制度进行审核审批,限定活动区域,禁止携带手机等个人电子设备进入,单位人员需全程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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